• ※活動名稱:麥香塊來玩 驚喜送不完(以下稱「本活動」),本活動相關資訊將公佈於本活動網站(網址:https://mydearfriends.com.tw)。
  • ※活動期間:消費發票及登錄期間自2025/10/01(三)00:00起至2025/11/30(日)23:59止(以活動單位系統時間為準)。
  • ※活動方式:凡於活動期間內,於全台(包括台、澎、金、馬、離島地區)各大通路購買「任一麥香產品(麥香300ml/375ml/600ml/975ml/1250ml)」(下稱「指定商品」),憑指定商品購買發票,於活動期間內至本活動網站完成發票登錄(登錄方式為掃描輸入/手動輸入/載具輸入),並填妥相關指定個人資料後,即可參加本次抽獎活動。請務必保留登錄本活動之購買發票及交易明細聯正本,作為兌獎的唯一憑證(請詳見領獎發票說明)。

每位自然人不限登錄發票張數,發票張數越多中獎機率越高。每張發票限登錄一次,並僅限中獎一次。相關獎項資訊及中獎名額如下:

  • ※中獎公布:
  • • 中獎結果將於2025/12/5(五)公告於本活動網站之「得獎名單」頁面,並由系統自動發送中獎及領獎通知信函至登錄時所填寫的電子郵件,請中獎者務必主動留意公告、收信及後續領獎手續。
  • ※參加者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一經活動單位察覺,將立即取消參加者之得獎資格,並得追回獎品及請求損害賠償,相關判定均以活動單位之審查結果為準,參加者絕不異議。
  • ※購買本活動指定商品時,請務必認明指定品項才能參與本活動。
  • ※活動單位保留更換等值獎項(品)之權利,參加者及中獎者均應無條件同意接受替代獎項(品),絕不異議,中獎者亦不得要求更改獎項或兌換現金,否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 ※請參加者務必保留購買指定商品之正本發票(含交易明細聯),以利兌獎時供活動單位審核。所有兌獎憑證,恕不退還;無法提供中獎發票及交易明細聯正本者,不得領獎。
  • ※如為持有電子發票者,請參照本活動辦法之「領獎發票說明」下載列印憑證。

中獎者收到電子通知信件後,須於指定期時間內將指定領獎資料回填,說明如下:

  • ※請中獎者依照中獎及領獎通知信函的指示,到指定網址填寫領獎回函(包含中獎者姓名、電子郵件、連絡電話、收件地址、購買本活動指定商品之電子/傳統式發票的證明聯及交易明細聯、領獎收據、未滿18歲中獎者法定代理人同意證明及其他指定文件),最遲須於2025/12/17(三)23:59前填寫並回傳完畢。
  • ※若中獎者未於上述指定時間內提供、逾期提出(寄回)資料或資料錯誤、不實或不全者,則視同放棄中獎及領獎資格。是否符合中獎及領獎資格由活動單位判定,不符資格者活動單位得取消其中獎及領獎資格,並不另行通知,且有權逕行遞補中獎者。
  • 以【實體發票】(即有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提供證明者,須將實體發票正本(含交易明細聯)與其他指定文件,以郵局掛號寄至活動指定地址進行驗證審核。本活動不接受翻拍、影本或其他複製方式之發票及明細辦理兌獎。
  • 以【無實體發票】(即無列印紙本電子發票∕手機條碼電子發票∕非手機條碼電子發票)提供證明者,須將中獎的電子發票詳細畫面(須包含發票號碼及交易明細)列印成紙本(詳見下方第3點及第4點),並附上載具號碼(手機條碼∕悠遊卡卡號∕一卡通卡號等)與其他指定文件以郵局掛號寄至活動指定地址進行驗證審核。
  • 「載具發票/雲端發票」登錄者,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goo.gl/FujhRD)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載具查詢消費發票」,下載或擷取中獎的電子發票詳細畫面(須包含發票號碼及交易明細)列印紙本寄回,作為兌獎之依據。
  • 使用非手機條碼之載具(如icash等)消費並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不列印紙本發票),電子發票請先至統一超商7-11門市ibon機台會員查詢內查詢,並擷取中獎的電子發票詳細畫面(須包含發票號碼及交易明細)列印紙本寄回。

•發票注意事項:

  • 若發票上無購買項目,須另附購買明細。如發票遺失、提供標示不完整、無法辨識或無法提供正本、使用退貨發票者,視同無效發票,視為不具中獎資格。
  • 中獎者所提供之發票正本(含交易明細聯)(無實體電子發票除外)及所有繳交之文件恕不退還,中獎者如有需要請自行影印保留。
  • 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之統一編號,且須為未捐贈、未作廢(退貨)之發票,恕不適用公司行號、法人團體、經銷商或公營機構參加,若經確認發票有違反前述規定者,視為不具中獎資格。
  • 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活動單位之原因,導致兌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中獎者同意活動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 領獎信函中的中獎者姓名需與登入活動的姓名相同方可領獎,故本活動限持台灣(中華民國)身分證者參加,參加者必須年滿13足歲。若未滿18足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 中獎者應保證其填寫或提出之個人資料均為正確、完整、真實,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資料,如有違法行為應自負法律責任,概與活動單位無關,活動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並追回已發之獎品,不另通知或公告,參加者不得有異議。
  • 中奬人不得對本活動獎項要求更換、轉讓、轉售、兌換其他獎品或折換現金,活動單位保留更換等值獎品之權利,參加者及中獎者均應無條件同意接受替代獎品。
  • 凡領獎後(含獎項寄出後)關於獎項之使用與維護/保固等,活動單位概不負責,獎項使用方式∕注意事項∕使用期限∕限制條件/保固範圍等,請中獎者自行參閱其相關說明並留意遵守,活動單位不為中獎者(含其他使用獎項者或第三人)因使用(或未遵期使用獎項)而所受損害或所失利益負任何責任。
  • 中獎者應依活動單位通知於指定期間內完成身分核對及領獎相關手續(包括但不限於詳實完整填寫個人資料、提供指定文件、繳納稅金等),如有未依規定及指定期限詳實完整填寫個人資料、提供指定文件、繳交稅金、資料錯誤∕不全、無法∕難以取得聯繫、或其他致領獎相關手續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及領獎權利。中獎資格及領獎權利不可轉讓予第三人。

※經活動單位審核如提供資料不完整、毀損、偽造、無法辨識者,以致無法寄送獎品,視為無效且該中獎者自動放棄中獎資格,不另通知亦不補寄。領獎信函上所填寫之身份資料需和參加本活動之參加者∕中獎者資料相同,如有不同,活動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參加者皆不得有異議。

※ 領獎資料經活動單位確認資料無誤後,獎項將於2025/12/26(五)前寄出(前述獎品寄出日期僅供參考,依活動單位實際寄出日期為準)。若中獎者無法配合活動單位的領獎方式及時間,恕不另行補發。(若活動提前結束將會提早寄出,依活動單位公告為主)
獎項寄出後,請中獎者自行留意獎項收件,活動單位不另行通知,中獎者若於該日後未收到對應獎項,則至遲須於2026/1/5(一)16:59前主動詢問活動單位狀況,逾期則視為中獎者主動放棄資格,活動單位不補發。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自然人,機會中獎累計獎項價值NT$1,000以上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者,中獎者依法需先預繳10%稅金,若有其他涉稅法或其他法規規定之情形,則依該等規定辦理,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或依法規辦理相關程序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
  • 各中獎者需於領獎截止日(2025/12/17(三)23:59前)填寫並繳交相關資料,否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 活動單位(包括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委託執行之名象數位整合行銷有限公司,以下合稱「活動單位」)保留隨時變更、暫停、取消、終止、延後、延長本活動及解釋本活動內容、修改活動辦法、變更各項日程、變更公布名單及變更獎項(獎品)之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更換活動等),如有變動將於本活動網站內公布,不另公告或通知。請務必完整詳閱本活動辦法,參加本活動者視同已詳閱並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如有任何爭議,皆以活動單位之解釋及對本活動的最終決策結論為準,參加者不得有異議。
  • 參加者同意所提供、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本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活動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記錄為準。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等通訊傳輸上之技術障礙、阻斷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活動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致無法參加抽獎,活動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 參加者如有違反本活動辦法、惡意退貨、灌票、輸入假發票資料、登入假帳號等、或從事其他不當或不法行為、攻擊、詆毀活動單位之虞及∕或情事發生(以下統稱「不當行為」),活動單位得以取消其參加資格及∕或中獎資格,不另行公告或通知,並得追回已發放之獎品,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向不當行為人請求損害賠償或採取其他司法程序。不當行為概由活動單位認定,不另通知或說明,參加者及中獎者不得異議並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 活動單位有權檢視參加者之參加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不法或有違常理之異常狀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況: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登錄不實資料、不正確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違反本活動辦法之行為。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品,活動單位保有變更、終止其參加活動資格、取消中獎資格或暫停活動的權利,並得對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推究法律責任,就活動單位因此產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或中獎者請求賠償,參加者不得有異議。
  •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或配合政府政策因素不宜執行時(例如疫情、受災、國安、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活動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 除上述注意事項,本活動若有未盡事宜,活動單位有權隨時修改、變更、暫停及解釋本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活動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詳情請見本活動網站或私訊麥香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uni.mineshine)詢問。
  • 參加者同意活動單位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基於辦理「麥香塊來玩 驚喜送不完」活動暨相關業務及所銷售商品之行銷目的,包括但不限於再行銷及寄送獎品而蒐集、處理並利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個人資料之類別包含但不限於姓名、地址、身份證正反影本、戶籍謄本(中獎者為未成年人時適用)、電子郵件信箱、手機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為活動單位營運範圍,僅限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離島地區等地區利用,且不會移轉至其他境外地區利用。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
    A. 一般參加者:期間為自參加本活動之日起至2025/12/31止。
    B. 中獎者:中獎憑證之相關資料將依稅法規定保存,至少保留7年。稅法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由活動單位之本活動相關業務承辦人員於辦理本活動之特定目的(包括但不限於發送確認信件、確認身份等與本活動有關之事宜)必要範圍內,依通常作業所必要之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
  • 活動單位將依據相關法令之規定建構完善個人資料安全措施,保障個人資料之安全。參加者有權隨時向活動單位提出申請(私訊麥香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uni.mineshine),以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惟依法應附適當之釋明)、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或全部;惟活動單位依法或因執行業務所必需者,得不依參加者請求為之。參加者於提出行使個資保護相關權利時,必須明確告知姓名、連絡電話、反應時間及反應內容等事項。參加者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參加者填寫個人資料後,以任何方式上傳、遞送至活動單位收執時,均視為已同意其所填寫之個人資料,供活動單位於辦理本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此外,參加者可自行決定是否填寫相關之個人資料欄位,若選擇不提供或是提供不完全時,可能將無法參加本活動所提供之相關服務,並視同放棄本活動之參加及中獎資格。
  • 依民法規定,未滿18歲者之法律行為應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人若同意活動單位蒐集、利用其個人資訊時,應在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下為之。台端瞭解,如其係為未成年人卻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參加,其法定代理人得隨時請求活動單位停止參加者之特定帳號及其相關之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行為,將使該參加者無法參加本活動及本活動所提供之相關服務,並視同放棄本活動之參加、中獎及獲領獎權利。
  • 有關本活動個人資料保護事項,如需聯絡請私訊麥香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uni.mineshine)詢問。